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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夜间施工时间规定 法律问题

2024-12-1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标准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因特殊需要(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和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I现场的;)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I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凌晨六点到晚上二十二点之间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标准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因特殊需要(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和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I现场的;)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I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标准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因特殊需要(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和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I现场的;)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I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凌晨六点到晚上二十二点之间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一般在白天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标准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因特殊需要(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和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I现场的;)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I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凌晨六点到晚上二十二点之间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标准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因特殊需要(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和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I现场的;)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I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如果市政施工是抢修、抢险作业,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夜间施工有时间限制,只能在晚上二十二点前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该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1种观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装修施工扰民时间是晚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周末施工算扰民。1、一般来说,周六周日时的施工算是扰民。根据国家所规定的装修时间法规来看,周六周日属于法定休息日,一般都是不可以进行施工,并且这时大多数业主都会在家中休息,若有人进行施工,一般都会影响到周边业主的休息和生活。2、一般情况下,周六周日是不可以施工,一般只有周一到周五的时候才可以进行装修施工。若要施工,只能在白天的正常上班时间内进行。3、假如有人在周六周日施工,那么就是违反了相关规定,这时就可以向小区物业提出投诉,而小区物业一般都会对施工人员进行处罚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3种观点: 一、工程施工什么时候算扰民1、施工扰民时间段是指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二、工程施工时间段是什么时候工程施工时间段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1种观点: 夜间道路施工时间规定是,晚二十二点至凌晨六点是禁止夜间施工的。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若发现施工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段进行施工,可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也可拨打12369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投诉举报。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相关规定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2种观点: 一、法律规定晚上几点不能施工1、晚上二十二点就不能施工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法律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其中的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二、晚上扰民该向哪里投诉可以向地方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1、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2、举报人所说的情形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投诉属实,由该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晚上在22点之后,一直到早上的6点,这个时间段是不能够施工的。有些建设单位因为不同的原因,比如工程需求,或者工程的质量出现了问题,需要在夜间施工,这时候就要得到环保部门的批准认可,拿到批准报告才能够施工。但是如果没有满足夜间施工的条件,最晚的施工时间就是22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第六十三条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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