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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半夜施工合法

2024-12-1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标准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因特殊需要(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和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I现场的;)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I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凌晨六点到晚上二十二点之间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标准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因特殊需要(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和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I现场的;)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I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标准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因特殊需要(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和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I现场的;)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I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凌晨六点到晚上二十二点之间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一般在白天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标准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因特殊需要(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和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I现场的;)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I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凌晨六点到晚上二十二点之间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标准是: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因特殊需要(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和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I现场的;)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I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政施工正常工作时间是白天八点到下午六点。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施工的属于夜间施工,需要向附近居民通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如果市政施工是抢修、抢险作业,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夜间施工有时间限制,只能在晚上二十二点前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该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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