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房产纠纷可以先自由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尽快进行审理做出判决。父母房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同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确认被告。需要提供被告的主体信息,如果前期沟通确有保留,那最好。如没有,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取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4、举证。5、开庭。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等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亲欠钱法院是否能查封子女名下房产要分情况:1、房产是继承父亲的,法院可以查封。2、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法院不会查封。3、房产属于儿子,法院不可查封。法律依据:《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土地、房屋权属情况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协助查询通知书。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查封、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2种观点: 父亲欠债前为儿子买的房不会被查封。具体情形如下:1、债权债务具体有相对性,借款人是父亲,儿子没有必然的还款义务;2、儿子自愿明确表示代为还款,则被抵款;3、房子是在借钱之前购买,且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可以认为是儿子的房屋;4、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父亲,原则上不能执行儿子的房子。欠债不还,法院这样处理,具体如下:1、借钱不还,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确实存在的,一般判决被告败诉;2、原告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是继承父亲的,法院可以查封。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法院不会查封。房产属于儿子名下,法院不可以查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 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孩子的父亲有权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无论是父亲或者母亲,离婚后都可以平等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但是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孩子由父亲抚养。双方就抚养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更想跟随父亲生活的,人民法院也会充分尊重孩子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是:1、突出自身经济条件方面的优越;2、突出自己所居住的环境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3、突出自己以及家人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和照顾的证据;4、展示孩子想要与自己生活的意见的证据;5、提交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义务。在父母双方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仍然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虽然抚养的形式有所变化,无法让孩子跟随其共同生活,但也应以支付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等形式尽自己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种观点: 您好,不动产以房产证登记的名字为准,虽然房款是父母交的,但是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果父母想收回房子打官司的话,父母可以提供出款凭证走法律程序可以向儿子主张要求偿还。不动产的话一般以产权证为准,那么这个房子的权属人是产权人,如果产权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儿子的,如果父母想收回房子的话可以提供出款凭证走法律程序可以向儿子索取,不过儿子还是有权办理房子抵押贷款或者买卖过户的权利。父母给儿子婚前买房,写在儿子名下的,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做分配。父母给儿子婚前买房,写在儿子夫妻双方名下的,这是基于对夫妻共同生活期望的赠与,属于有目的性的,可通过诉讼证明是由其出资,来收回。父母给儿子婚后买房,无论是否写在儿子名下,都属于其个人财产,只需要证明是由其出资,即可收回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由儿女出资登记在父母名下,房屋的处理方法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屋是赠与父母的,父母去世后应按照民法典处理,如果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行为属于借名买房,则归出资方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应视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种观点: 家庭遗产继承纠纷官司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按期参加庭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3种观点: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抚养时间的长期性:目前司法实践中并无统一的抚养年限的要求,法院会结合被扶养人的年龄、健康情况、家庭情况等来确定合理的抚养期限,以确定是否符合抚养时间的长期性的要求。2、经济与精神抚养的客观存在:构成抚养关系,应具有实际的抚养行为。3、家庭身份的融合性:家庭身份的融合性的前提是继父母具有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主观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