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