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21年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0年12月4日发布的《岳阳市民政局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岳民发〔2020〕37号),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根据2021年2月23日发布的《岳阳市民政局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岳民发〔2021〕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岳阳市2021年低保标准:城市,市辖区585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400元;市辖六县575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90元/月。农村,市辖区4752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53元;市辖六县462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42元。
岳阳市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市辖区760元/月,市辖六县748元/月;农村,市辖区6178元/年,市辖六县6006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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