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租赁合同(二) 篇18

租赁合同(二) 篇18

2024-07-1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租赁自有商业用房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范围和期限

  1.乙方租赁位于长治市新街小区 号楼一层的商品房,建筑面积53.5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年,逐年递增。

  2.乙方在租赁期内从事的一切商业活动均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租金和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年租金为 元(小写),仅为甲方收取的'商业用房租金,不包括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向相关部门缴纳的各种费用及物业费。

  2.支付方式:年租金分期支付(每年/季度支付一次),乙方于本年度/季度末提前一周支付下一年度/季度的租金。

  3.如果租赁市场发生变化,租赁费用可以通过双方协商适当调整。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将该商业用房移交给乙方。

  2.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侵犯商业用房使用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也不得承担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民事责任..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按时向住宅物业缴纳水、电、暖等各项管理费。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商业用房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的商业用房。

  7.在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该商业用房的框架结构以及该商业用房内水、电、暖气等相关设施的完整性。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对商业用房及相关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所有损坏和损失。

  8.乙方可根据需要,自费对商业用房进行简单装修。合同终止后,装修部分应免费移交给甲方。

  9.租赁期内,乙方提前退租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费..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仲裁。

  其他事项

  1.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商业用房定金人民币元整。

  2.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应检查房屋内所有设施是否完好。乙方应在五天内将租赁的商业用房归还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人民币押金。

  3.乙方将租赁的商业用房归还甲方后,本合同终止。

  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5.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租赁该商业用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乙方拟续租时,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要约和协商条件,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并以书面材料为依据。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