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借款方):
乙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条款: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人民币 X 佰壹拾 零 万元整。
2、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资金周转,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丙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3、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 三 个月,自 20__ 年 01 月 02 日起至 20__ 年 04月 01 日止,具体日期以借据为准。
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 1.5 %,即人民币 壹仟伍佰元整 ,按月计息。
5、还款方式:甲方按月付息,于借款到期日归还本金,详见还款计划书。
6、借款担保:丙方对甲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7、借款监管:丙方对该借款行为进行全程咨询与监管,甲乙双方应服从丙方对整个借款过程及借后履约的跟踪管理,在丙方见证下交付借款、办理结清手续等,不得私下交易。
8、借款展期:如需展期,需经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协议。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得到借款,并依约使用借款。
2、甲方有权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并按实际使用期限支付利息。
3、甲方应严格按照还款计划书中的约定,按时足额将当期应还款项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4、甲方自愿接受丙方对整个借款行为和借款用途的全程跟踪和监管。
5、丙方代偿后,甲方应赔偿丙方代偿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此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借款本金。
2、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金,需向丙方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丙方有权按照约定利率每月下浮10%收取违约金;实际借款期限不足一个月,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利息。
3、乙方有权依此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收到借款利息及本金。
4、完善相关债权转让手续后,乙方有权要求丙方代偿借款本金及利息。
5、如丙方代偿后,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丙方追偿行为,不得借故推延。
第四条 丙方权利义务:
1、丙方对甲方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违约金。
3、如甲方未按期还款,丙方承诺在乙方完善相关债权转让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代偿。
4、丙方有权对甲乙双方整个借款行为过程及后期使用进行跟踪管理。
5、丙方代偿后,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并要求乙方积极配合追偿行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支付利息及本金,应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超过30日未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金及利息由丙方进行代偿。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逾期出借资金,应按资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甲方如逾期支付本金或利息,应自逾期之日支付丙方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费,造成上门催收的,每次支付500元差旅费; 经催收后仍不履行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除应支付丙方代偿本金及利息外,还应向丙方支付代偿金额的5%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诉讼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地:郑州市。
甲方:X公司 乙方: 张三 (指印)
丙方:河南省盐业担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