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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房屋出租合同 篇28

2024-07-1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租赁期为年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三、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结算。

  每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水费电费。

  五、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退还现金。

  六、在租赁期间要爱护室内家具设备电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且要恢复原样。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

  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

  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

  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九、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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