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必须遵守本店制定的规章制度。
2.工作认真,服从安排,待客热情,说话和气,文明用语。
2.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适当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离职或早退。
3.员工的工作服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4.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应该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发生争论,解决不了问题应直接上报。
5.员工有权对包制工产品抽检,包括外观等。包制要求每斤数量需达到250—270只才可;尾巴捏紧,不可露馅。包制工有义务及时调整改进工作,三次警告不听者自行下岗。
6.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店面干净,检查电源及煤气等开关确实关闭。
7.未经许可员工不可向外界透露本店经营状况或其他商业信息。
8.员工无法完成本店的工作或对本店造成损失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店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需清点移交本店指定人员。(1)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店规章制度(2)旷工五天以上(3)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上班行为懒散拖拉,给本店带来影响者或和同事叫骂则不发工资。
10.员工请假期间按日扣除工资。
11.工资每月一结,次月15日统一发放。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后可休息。每年农历29放假,正月初六起上班。
12.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