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消防委关于《集中开展居民住宅“五清”活动,市司法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一周时间,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巩固提高工作,促进了消防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营造氛围
为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消防安全,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市司法局强化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各所长、主任为成员,局办副主任周亚清具体负责,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长效建设。二是加强文件宣传。8月17日上午,司法局组织机关、司法所全体干部,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市消防委关于集中开展居民住宅五清活动、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局长张宜华就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进一步周密部署;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内部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对机关住户广为宣传,做到户平一份,取得机关、司法所相关住户的广泛支持,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强化工作责任。按“一岗双责”、“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了领导、机关各科室、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工作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印发岗位职责,做到人手一份,进一步突出了消防安全工作主题,强化红线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促进了安全发展。全体司法行政系统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堵塞漏洞,排除隐患,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中。
二、强化整改,排除隐患
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幸福生活,市司法局加强了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促进了安全隐患排除。一是加强工作督查。8月19日,市司法局以“走基层”活动为契机,由分管副局长熊举凌同志带队,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大督查,并建立台账。同时根据当前消防安全生产形势、并结合单位实际检查了消防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在这次大督查中特别是对基层司法所,督查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的方式,详细检查了各司法所消防安全设施情况,仔细了解了消防安全措施、制度等内容。二是加强住户清查。对司法局院内住宅楼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发放对照整改资料和告示60多份。对走道内电缆线、可燃气体、违规存放电动车、充电、室内阳台存放可燃易燃或易爆物品和通向屋顶平台的疏散门等进行排查,确保不出安全事故。三是加强隐患整改。组织各科室,各相关住户对照消防安全要求和标准,集中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整改电路、可燃可爆源、消防通道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及时进行了反馈,能整改的当场要求整改,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存在的各种消防安全隐患。
三、强化机制,长效建设
市司法局注重加强机制建设,巩固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成果。加强工作常规化督办督查,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加强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常规化检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工作责任落实检查,促进工作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