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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篇12

2024-07-1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职责:

  1、各处室、教研组组、班级及教学功能室,主任、班主任及功能室负责人,作为节约用水、用电的第一责任人。食堂、学生宿舍及传达室,管理员、生活老师及门卫为第一责任人。全校师生要自觉保护室内外一切用水、用电设施,杜绝浪费现象,养成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

  2、学校成立安全用水、用电管理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校内各场所的有关水、电设备及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造成学校水电设施损坏和浪费的现象,追究其赔偿责任。

  二、要求:

  1、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见到滴水的龙头要及时拧紧。

  2、用自来水时,水龙头尽量开小一点。

  3、发现损坏的龙头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杜绝长流水。

  4、各班级要根椐学生进教室人数多少增开室内照明灯数,严禁一人到校,灯亮一片的现象。

  5、晴天教室内不要开灯,教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

  6、教室的照明、电脑、多媒体等应有专人管理。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电气设施。严禁教师学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气的充电。

  7、放学后或晚自习后,必须关闭照明、吊扇、电脑等电气设备的电源。

  8、学生宿舍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9、学生宿舍白天要关闭卫生间的照明灯,严禁长明灯,晚上熄灯铃响后,寝室内的灯一律关闭。

  10、门卫在晚上打开校门囗路灯和院内照明灯,早上应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

  11、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灯应及时关闭。

  12、各处室、年级组及教学功能室的照明、吊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电气设备的电源下班后应全部关闭。

  13、办公室、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防止用电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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