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绿本是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证书并不是车辆所有权法律证明文件,属准予上路行驶的行政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必要产权凭证,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办理转籍和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
2、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证时,凭购车发票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及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确认机动车的车主。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和丢失及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