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提取申请,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提取协议,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十一)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十三)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十四)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