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问的国语辞典是:审理、讯问。理问[lǐwèn]⒈审理、讯问。引《元史·卷一〇二·刑法志一》:「其斗讼、婚田、良贱、钱债、财产、宗从继绝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从本管理问。」《水浒传·第二六回》:「因此官吏通同计较道:『这件事难以理问。』」⒉职官名。元代行省有理问所,置理问等官,负责检查核验法律实施情况,明朝以后则属布政司直属官员。
理问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理问详细内容】
1.审理,讯问。2.官名。元行省有理问所,置理问﹑副理问等官;明清时为布政使司直属官员之一。掌勘核刑名。理问[lǐwèn]⒈审理,讯问。⒉官名。元行省有理问所,置理问、副理问等官;明清时为布政使司直属官员之一。掌勘核刑名。
二、引证解释
⒈审理,讯问。引《元史·刑法志一》:“其鬭讼……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从本管理问。”《水浒传》第二六回:“原来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説;因此,官吏通同计较道:‘这件事难以理问。’”⒉官名。元行省有理问所,置理问、副理问等官;明清时为布政使司直属官员之一。掌勘核刑名。引《元史·百官志七》:“理问所,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问二员,从五品。”《明史·职官志四》:“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副理问一人,从七品。”《清史稿·职官志三》:“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省各一人……理问所理问,从六品。”《清史稿·职官志三》:“理问掌推勘刑名。”
三、释义
1、审理,讯问。2、官名。
四、辞典修订版
审理、讯问。《元史.卷一零二.刑法志一》:「其斗讼、婚田、良贱、钱债、财产、宗从继绝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从本管理问。」《水浒传.第二六回》:「因此官吏通同计较道:『这件事难以理问。』」职官名。元代行省有理问所,置理问等官,负责检查核验法律实施情况,明朝以后则属布政司直属官员。
五、关于理问的诗词
<<《送路理问出使太原》>> <<《菩萨蛮寄江西米理问信父天下同文》>> <<《送理问王叔明》>>
六、关于理问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