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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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14:29
展开1全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09〕99号),结合我盟交通行出实际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厅和盟行署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很抓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努力推动全盟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生产制度,推动交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责任事故,杜绝道路运输、公路养护、在建交通工程建设、水上交通因管理部门失职造*员死亡的责任事故及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盟交通局成立“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盟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
组 长:乌兰巴根 盟交通局*
副组长: 曾 勇 盟交通局副*
杜子义 盟交通局副*
魏明年 盟交通局副*(常务)
姚书文 盟交通局副调研员
成 员:孔德华 盟交通局战备科科长
郭 锋 盟交通局公路科科长
周 庆 盟公路管理局*
张新元 盟运管处*
冀 宇 阿拉善交通征稽分局*
姜国文 盟地方海事局*
李吉平 盟公路质监站站长
张有文 巴吉公路交通征稽所长
哈斯巴特尔 张查公路交通征稽所长
盟交通局“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战备科,办公室主任由局战备科科长担任。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抓好公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l、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项目办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交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自治区交通厅隐患排查治理“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即∶所有的重点单位要百分之百监督到位,所有的重点部位要百分之百督查到位,所有的重大隐患要百分之百挂牌督办,围绕施工安全、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认真组织本系统(行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公路施工:重点对施工工地防支架垮塌、高空坠落、吊装失稳、物体打击、开挖基坑、施工坍塌,以及防火、防洪、防爆和施工便道、便桥、周边安全防范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
运营公路:重点对公路路面坑槽、沉陷、车辙、拥包等病害和桥涵、平交道口、转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危险路段,以及沙阻、防洪、防冰雪灾害、地质灾害和治超检测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
道路运输:重点对客运安检、车辆例检、进出站检查、场站防火和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证运营、无证经营、违规运营、违规经营和危货运输、驾校、维修、检测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
水上交通:重点对渡口、渡船、浮桥和旅游船舶,以及水运工程施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防船舶碰撞、汛期、流凌期浮桥、船舶管理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
单位管理:重点对办公区防火、防盗、车辆管理、岗位作业、外出作业等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专项行动。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项目办要在“安全生产年”活动期间,特别是建国60周年国庆等重要时段,定期对本系统(行业)、本单位,特别是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以及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和督查,通过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检查、督查出的重大隐患和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不能及时整攻的,要列入计划,跟踪治理,限期整改。检查和督查的重点:
(1)贯彻落实党和*生产的方针*和法律法规情况;
(2)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按照“四不放过”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经费投入和教育培训情况;
(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情况;
(5)执行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三类人员”配备情况;
(6)公路抗灾能力、安保工程、灾害防冶情况;
(7)汽车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出站”规定情况;
(8)客运班车和危货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情况;
(9)治理“三无”船舶,防船舶碰撞、泄露情况;
(10)应急管理和预案建设情况。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1、盟运管处要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把企业资质、车辆和从业人员准入关,严格对汽车客运站、客运班车、危货运输、货运代理(代办)、货运配载、车辆改装、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综合性能检测实施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运营和超载、超速、超范围、超类别经营,以及“拉客、倒客、宰客、甩客”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2、盟地方海事局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截客、无船员适任证书或相关证件驾驶操纵船舶、人货混装通过浮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建造渡口、浮桥,擅自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危险品装卸作业、防污作业,以及在流凌期间营运,拒绝拆除浮桥或架设浮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阿左旗交通局年内要完成两个渡口(含桥)设置审批手续,做到合法使用。
3、盟公路管理局要保持治超工作高压态势,坚持24小时不间断检测,严格控制超限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上路行驶。与*交警部门积极配合,严厉打击恶意占道、堵车、闯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和擅自开设道口、占用公路用地、破坏公路设施等涉路违法行为,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盟公路管理局、盟运管处和盟地方海事局要根据上述“打非”重点,制定公路、运输和水上交通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实施方案,并指导、督促、检查所属单位、企业、经营者开展“打非”行动,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防意识和能力。
1、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汽车客运站、公路电子屏幕、收费站、治超检测站等。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开展好笫八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康杯”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促进交通企业和公众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2、加强交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为重点,重点抓好交通企业领导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盟运管处、盟公路管理局、盟地方海事局要对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要督促企业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从事营运车辆驾驶、船舶操作以及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率和持证上岗率均达100%。各旗交通局、各项目办要有计划、有重点地举办和督促企业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开展安全 生产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用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下半年,盟交通局将对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项目办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采取以会代训或送出去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单位对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率要达到100%。
3、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树立行业安全标杆和模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提高交通行业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以突出解决监管工作,特别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重点开展。
创建活动方案由盟公路管理局、盟运管处和盟地方海事局分别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各旗交通局、各项目办要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本系统(行业)、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促进交通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按照“*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要求,加强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和机制建设。要进一步明确交通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盟、旗、区交通部门和局直各单位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各负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切实担负起监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各旗交通局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督、考核、评估制度,盟交通局将加大对各旗交通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监督力度。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日常检查督查、行政许可、信用评价、工程招投标、事故调查处理、整顿关停等措施,督促企业特别是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发生过事故的“问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交通部门各监管单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对企业发展服务的思想,送法律到企业、送理念到企业、送科技到企业,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加强现场监管,促进企业规范化生产。要积极向当地*、*和安监部门汇报工作,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交通安全生产监督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交通广大干部职工、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上下监督、内外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机制。各旗、区交通局和公路、运管、海事机构,以及各企业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要及时查办,并向举报人通报查办情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工作,保护好、维护好群众的积极性。对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举报的群众要给子奖励,对群众举报置之不理,贻误查办时间,造成损失和影响,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交通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
1、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加大交通安全生产科技投入,推行交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实现交通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电子监控,用科技进步提升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2、按照自治区交通厅和盟行署有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要建立健全交通各级各单位应急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和补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3、加强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旗交通局、盟公路管理局、盟运管处年内选择1至2个针对交通不同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抢险救援,组织实地演练。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1、建立盟、旗、区交通部门、局直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制定和完善安委办(安监办)工作职责,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推动本地区、本单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2、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意识、廉政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11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定,规范交通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2日至3月20日)。
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项目办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发动本系统(行业)、本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参加“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项目办要在3月20日之前,根据盟交通局的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系统(行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实施。
盟公路管理局、盟运管处、盟地方海事局要在3月底前,制定出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实施方案》,以盟交通局发文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1至11月25日)。
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项目办要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组织本系统(行业)、本单位全面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会、调度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至少组织3次检查。盟交通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组织不利,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项目办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巩固“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柱,狠抓落实。
1、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项目办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活动,把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作为交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三个服务”,促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保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成立活动领导机构,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 、活动要围绕建国60周年国庆反恐安保各项任务开展,打牢基础,从严从细,标本兼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和重大事故行政问责制。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执行安全生产制度,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3、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要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内交发〔2009〕68号)精神,及时、准确报告事故。
(二)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及时反馈信息。
1、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发挥交通通联组织、内蒙古交通报、内蒙古交通网、交通各类信息的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对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
2、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旗交通局,盟公路管理局、盟运管处每月要向盟交通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战备科)报送活动信息不少于2篇,其他局直单位、各项目办不少于l篇。
3、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阶段工作总结。根据自治区交通厅的要求,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项目办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战备科)。
各旗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项目办要于3月20日前和12月5日前分别将本系统(行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全年工作总结报盟交通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战备科)。盟公路管理局、盟运管处,盟地方海事局同时上报“打非”和“创建活动”阶段工作和全年工作总结。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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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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