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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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1 14:13
法律分析:[第一介绍人意见]
XXX同志在*思想上自觉地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缺点,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对党忠诚老实,为人正派,有为*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缺点是:工作中计划性和细致性不够。用党章规定的标准全面衡量XXX同志,我认为他已具备了*党员的条件,我愿介绍XXX同志加入中国*党。
[第二介绍人意见]
同意第一介绍人意见。XXX同志对党有正确认识,坚信*主义一定能够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平时能够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前一时期的工作调动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觉悟。本职工作和组织上交给的其它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缺点是工作中有时有些粗心。总的说来,我认为XXX同志已具备了*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作他的入党介绍人。
法律依据:《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