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28 23:54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9 01:23
回答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①首先打开钉钉工作台:【进入钉钉】→【工作】。
②在工作台页面点击【审批】。③在进入审批页面,点击上面的【我发起的】④在【我发起的】页面,就会看到最近的请假、补卡等申请,找到要修改的申请,点击打开。⑤在要修改的申请页面,可以修改请假开始时间,或延长结束时间(续假)。
⑥以及请假时长(可以点击【明细】查看系统根据请假时间自动计算的时长。)⑦如果事情已办理无需再请假,可以点击【撤消】取消请假。⑧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撤消理由。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事事顺心工作顺利笑口常开。
提问为什么我们公司的修改那里点不进去
上面写已完成审批不能修改
回答亲只要是钉钉转件都是可以进行修改的,我们自己平时也都是这样进行操作的,您看一下您的操作是否正确,再检查一下您的软件更新系统。按步骤操作是都可以进行的。
提问
是这个步骤呀
回答是您发起的审批吗亲?需要您有资格权限才可以的亲。如果操作不了就是你们公司设置权限的问题。正常的流程都是可以的,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捂脸]
提问哦哦哦 谢谢
回答不客气亲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9 02: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