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开药店的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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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1 12:21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开药店要求有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要有1人是药师;
3、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4、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5、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开药店要的手续是:
1、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2、选定经营场所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
4、办理税务登记。
5、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6、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7、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8、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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