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比较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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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4 13:07

您好,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意愿和抚养能力、孩子的生活现状等等进行判断。
如果双方就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跟母亲。
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比如父母的经济能力、学历、孩子现在生活的环境、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抚养意愿等等。
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个人情况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44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4 13:08

你好,对于抚养权的归属,一般还是建议先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再由*判决。
如果由*判决,从年龄上来说,2岁以下的孩子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8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2-8周岁的孩子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
此外,*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还包括(1)父母品行,即是否存在不良品行、不良嗜好,如实施家庭暴力、吸食*、*成性;(2)父母抚养意愿、与子女亲厚程度;(3)父母抚养能力,既包括物质方面,如稳定收入、固定居所。还包括精神抚养的能力,如父母受教育程度、教育孩子的能力、陪伴子女的时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协助抚养的能力和意愿等因素,也可能被纳入到考量范围;(4)稳定的生活成长环境,即考察父母各自的家庭背景情况,尽量维持子女原有的生活、教育环境;(5)子女人数,如果涉及多个子女,尊重子女相伴成长的意愿,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定。
总的来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总原则。
家与家的律师特别提示,抚养权案子诉讼的重点不仅在于证明一方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还要向法官证明由另一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如需进一步的帮助,可以私信我们。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84 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4 13:08

若是夫妻还有感情依恋,可以坐在一起心平气和的谈谈。各自站在对方立场想想,做出妥协让步,经营好婚姻关系。如果男方一定要离婚,你们又无法协商通过协议离婚的,那么男方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男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特殊情况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如果你被起诉后,不去*应诉,*可能直接判决予以离婚,或者缺席判决。那么在男方无法提供新事实、新理由的情况下,可以在六个月以后再次提起请求离婚的诉讼,一般此时都会判决予以离婚。因此,无论你是否同意离婚,男方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结果。建议你还是和男方积极沟通,采取更好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只要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的问题达成一致,可以较快花费较少地达成离婚的结果,建议结合两人实际情况考虑。反之,如果感情确实破裂,无法继续婚姻关系,也可以走正常的程序,选择离婚。根据【法律法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则一般归女方抚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孩子抚养权归属需要根据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原则来确定2、一般情况下子女不满两周岁的随女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父母双方综合条件来判定,已满八周岁的还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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