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摘要5月27日,银*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和销售人员管理,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提出要求,同时提出了适当性管理、客户信息保护以及投资者投诉等要求。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理财市场2021年一季度报告》,截至2021年3月末,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规模达25.03万亿元,同比增长7.02%。业内普遍认为,《办法》的发布,给万亿理财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带来利好。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制定《办法》的总体思路是,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则,针对理财公司特点,加强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和行为监管规范,压实理财产品销售和管理责任,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公平竞争,打破刚性兑付,为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这两类机构可销售理财产品《办法》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一类是接受理财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理财公司属于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类型、产品属性、品牌声誉等处于起步培育阶段,区分辨识度需要逐步提升。”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有销售机构范围总体延续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成熟渠道模式,便于投资者识别。下一步,银*将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展至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还提到,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不得以理财名义或使用“理财”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这些销售业务活动禁止《办法》规定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的禁止行为,共十八条。具体包括误导销售、虚假宣传、不当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与存款或其他产品进行混同、强制*和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违规代客操作、强化产品刚兑、私售“飞单”产品等。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管理方面,《办法》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建立健全上岗资格、持续培训、信息公示与查询核实等制度并有效执行。未经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进行上岗资格认定并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人员不得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同时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对所有销售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和公示。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6代销资产计划管理业务中除了什么和什么之外的交易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办理5月27日,银*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和销售人员管理,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提出要求,同时提出了适当性管理、客户信息保护以及投资者投诉等要求。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理财市场2021年一季度报告》,截至2021年3月末,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规模达25.03万亿元,同比增长7.02%。业内普遍认为,《办法》的发布,给万亿理财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带来利好。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制定《办法》的总体思路是,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则,针对理财公司特点,加强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和行为监管规范,压实理财产品销售和管理责任,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公平竞争,打破刚性兑付,为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这两类机构可销售理财产品《办法》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一类是接受理财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理财公司属于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类型、产品属性、品牌声誉等处于起步培育阶段,区分辨识度需要逐步提升。”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有销售机构范围总体延续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成熟渠道模式,便于投资者识别。下一步,银*将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展至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还提到,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不得以理财名义或使用“理财”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这些销售业务活动禁止《办法》规定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的禁止行为,共十八条。具体包括误导销售、虚假宣传、不当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与存款或其他产品进行混同、强制*和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违规代客操作、强化产品刚兑、私售“飞单”产品等。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管理方面,《办法》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建立健全上岗资格、持续培训、信息公示与查询核实等制度并有效执行。未经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进行上岗资格认定并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人员不得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同时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对所有销售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和公示。亲,您好,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您有所帮助,请给我一个赞谢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