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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您好,没有离婚女方单独买房子肯定是可以的。但不知您是否在意的是男方是否有权分割争议房产的问题。婚后女方单独出资、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因为房屋是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该房屋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也有权利主张分割相应的份额。如果您不希望男方分割您个人购买的房产,可以尝试与男方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归您一人所有,男方不得主张分割。该协议若准确合法有效,则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离婚时您也可依据此协议主张该房产是您的个人财产。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起草婚内财产协议,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热心网友
答:可以购买,但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婚前财产有可能已经发生混同,所以没有离婚的话,购买房屋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想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将认定为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与对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 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 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热心网友
可以啊。没有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购买房子的,只要自己有这个能力,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热心网友
一般情况,单独买房,但是产权是两个人的。婚内财产是夫妇二人共同财产。
分居多年,新民法典上有了新规定,应该可以。多年分居,换句话说就是事实离婚。直接起诉离婚就完了。再买房,免得麻烦。
热心网友
可以的,只要你的经济条件允许,完全可以买房,不用说已经分居,就是没有分居,女方也完全可以自己买房的。买房可以让自己活得有底气,有尊严,在离婚或者不开心的时候,有一个存身之处。现在这个社会,买房才是给自己最好的一份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