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4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01
这个问题有点大,各家情况不同,操作起来也不完全一样,先说一下大方向的吧。
在南京,老人申请低保,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老人无业无收入无子女,可以申请低保,如果老人有遗属补助金,则视为有收入,收入达到低保标准的,则不能申请低保,达不到低保线的,予以补差。
第二,老人无业无收入有子女。如果子女分别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刚达到最低生活障线的(包括残疾无业失业子女),视为无赡养能力。反之,有赡养能力的,测算所有子女应负的赡养费总和后,如果老人的生活费达到低保线,就不可以申请低保,如果达不到低保线,则予以申请低保补足。这些情况在老人申请低保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有一个前提条件:申请低保,应当人户一致,如果无正当理由,人户分离半年以上的,不能申请低保。这个正当理由就是要现居地派出所证明他因种种原因确实不能把户口迁到现居地。
综合以上情况,可以确定老人是否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细节方面可以在办理过程中咨询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希望对你有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0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