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0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2:02
如果当时如实告知其,
“我们说告知了,但保险公司业务员说没有告知,我们怎么能维护的了自己的权益呢?我们是在业务员的建议下购买的这种万能险,我们告知了自己情况,他们才来找到我们买保险的”
而且平安保险拒绝理赔的理由是说我妈妈在购买保险前也住过院,也住在神经内科,但诊断结果却不同。
既然你当当时诊断结果是更年期和轻度抑郁,后来有转向精神病医院,诊断结果是躯体形式障碍。于如今的糖尿病和脑梗塞住院治疗没有必然的关系,且你们已如实告知对方病史,平安也已经承保。根据这种情况,感觉你的胜算还是非常大的。
具体可以参见下面也有的保险法16中的规定,我国投保人实行的询问告知的方式,就是保险公司要知道什么,得他们主动向你们询问,你们回答的时候如实诚信回答,不予理赔合同无效的前提,你们故意隐瞒病史,违反最大诚信原则。但在此案中你们并无明显过失且如实告知了病史,所以平安的行为基本可以认定是不合理的。
最近在太平人寿学习代理人考试,对这方面内容有所了解,希望对您和您的家人能有所帮助追问但目前为止是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如实告知了病情,我们应该怎么证明呢,这样我们的胜率更大些
追答恩,这个按我目前所学习的条款中,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方面来看的话
保险公司在承包时是应该主动询问你们病史的,像你们这种保险在承保的时候询问病史是必然的。
您说您没有证据证明你们如实告知
那保险公司是否有证据证明你们是故意隐瞒未告知?
事情的关键是,
1,他们不履行保险责任的前提,合法解约是需要能证明你们没有如实告知的。
2,按照您所说的,之前住院的病症就算是您没有告知。。。貌似和此次的糖尿病也没有关系吧?在您的保险合同上,应该有相应的得过什么样的病是不可参加该保险的,如果有您家属之前被检查出的病种,保险公司才有条件解除;如果没有,保险公司应该是解除的条件都是没有的。
3,本人毕竟知识经验有限回答也难免有不准确的地方,但您焦急的心情却是我在这边也是感同身受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但是还是建议您~~如果涉及的赔付金额比较大的话,还是最好找律师专门的咨询一下~~:)
4,希望您和您的家人以后也能一生太平~~~以后买保险的时候要多多注意条款~~存留证据~~基本的人身保障买保险时很正确的~~但是要加强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2:02
根据你说的情况,大概了解。
这里面说明了保险的重要性,也说明了如实告知的重要性。
还要感谢你的业务员,感谢自己投保了。
具体情况分析如下,关键问题,主观上是否如实告知!!这很重要,如果这个成立,根据过往案例,裁定或者判决,是支持客户理赔的要求,判决保险公司理赔的。
确实,这有无罪推定的嫌疑。
其次,争议的关键,还在于投保时,有个健康告知的填写,里面涉及了近期的健康状况调查,客户有失误,但是个人认为,根据你的描述,属于过失,无主观故意。
最后的关键,就是看利益的大小,是否值得走法律程序。
不知道保单的具体情况,还要分析是否对其他保险责任会产生影响,比如,是否附加重疾,因为保单的持有,还没有过2年!!
问题,还是比较复杂,建议通过代理人详细和公司交涉,或直接交涉。眼前的利益,可能不大,但是是否影响未来更大的理赔利益,要确定。
必要时,如果必要,个人认为可以尝试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记住:主观履行如实告知,是关键!!
个人观点,供参考,祝好!
看了你后面的补充,简单说明几点:
1.医生开具的证明,具有法律效率。但客户主观过失,是无法修正的了。
2.主要是主观过失,不是故意,这点很重要。
3.是否有诉讼的必要,主要还看利益的大小,以及对未来保障责任是否有重大影响。如果利益很大,对未来影响也很大,个人认为,可以走法律程序。
4.至于理赔的态度,你根本就不用在乎。极端的案例很多,只能说明,我们自己的权益还需自己努力争取。你对他的态度可能太好了,明白吗?
5.正确理解商业保险,核保核赔本身就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最后提示,要注意,是否对以后的保障责任有重大影响!!
祝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2:03
保险法
第二章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要看2009年几月买的了,如果是要求赔付的时间和购买保险的时间超过2年,他绝对要理赔的!
最简单的你就上*去告平安保险,胜率很大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2:03
中国平安不行,私有企业,保险的时候就象狗围着你转,出险了也象条狗,朝你咆哮不赔钱
PICC还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2:04
该事件有两个关键点:
1、保单是2009年几月投保的,今年是什么时间检查糖尿病和脑梗塞住院治疗的,如果该期限以超出2年,保险公司必须赔付。
2、投保时你妈妈有没有对以前的病情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必须赔付。
如果非以上两项,个人认为该案索赔的成功率40%。追问2009年10月投保,但是难道之前有住院史就不予赔偿了吗?我们当时买保险的时候也告知了平安的业务员啊,他也很清楚的知道我们这边的情况,再建议我们买的这个万能险
追答最大诚信原则是四大原则之一,保险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守,你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就说明保险公司已知道你原来的病情并同意承保,你已尽保险合同的义务。现在赔偿是保险公司的义务。
要业务员出具你当时已如实告知的证明资料,只要由他签名就可以,该案成功索赔的成功率提高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