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1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36
食用青蛙是不违法的,目前青蛙属于我国*保护动物。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说明: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第二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第三条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第六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扩展资料:
国家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申请特许猎捕证:
(一)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
(二)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
(三)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四)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五)因国事活动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六)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
(七)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保护动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36
使用青蛙是不违法的,目前青蛙属于我国*保护动物。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说明: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第二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第三条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第六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扩展资料
国家*保护动物目录:
兽纲
豹猫、华南兔、貉狐、红腹松鼠、豪猪、箭猪(刺猬)、鼬、獾、黄鼬、青鼬、中华竹鼠、银星竹鼠
鸟纲
竹鸡、红嘴相思鸟、环颈雉、小田鸡、山斑鸡、鹌鹑、针尾鸭
爬行纲
蟾、青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保护动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37
目前法律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主要集中在针对非法捕猎和未经审批的经销上。对吃客没有*也无法*。比如目前青蛙(虎纹蛙、黑斑蛙)有野生的和全人工养殖的两种情况。显然合法养殖后经销的、收购合法养殖的青蛙后经营销售的都不存在违法问题。何况吃客呢!
但是如果青蛙来自野生,也请各位自律。现在青蛙都快没有了,春天蛙声一片的景象在我国已经大范围不再有,农田害虫已经到了不用农药没有收成的地步!还吃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37
青蛙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现行法律暂无相关规定食用青蛙违法。
七年级上科学试卷的吧,老师讲过,没错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38
违法了,违反了《野生动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