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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电子普通*是不能作废!
*电子普通*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电子普通*,无需退回*电子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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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修改,作废。 由于*电子普通*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电子普通*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电子普通*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这让等应开具红字*电子普通*,无需退回*电子普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二条规定,代开专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因此*信息错误不能修改,纳税人可以申请作废该专票,而且不会因此多缴税款。作废后可以申请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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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哟,您的问题已经收到,正在为您分析。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随时都可以都可以跟我讲哦,我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耐心为您解答的。
电子*不可以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冲销。
电子*是不能作废的,如果企业开具的电子*后发现*开具错误,当月发现的,可以再次开具一份正确的*给对方,然后在下月的时候,开具红字*进行冲减,如果是跨月的,在明确*开具错误时开具红字*冲减,并开具正确的蓝字*
电子*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做红冲处理。电子*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进行冲减,因为*电子普通*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电子普通*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应开具红字*电子普通*,无需退回*电子普通*。
*电子*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电子*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
感谢您的咨询,期待下次为您服务,也祝您后续的处理能够顺利,生活愉快,再见 !
热心网友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
提问您好
开过的电子*要怎么作废了
回答电子*只能红冲,不能作废。电子*冲红的步骤如下:
一:选择软件左上角的“*管理”。
二:选择软件中间的“*填开”。
三:再弹出来的*类型中选择“普通*”或“电子普通*”。
在*填开界面选择上面的“红字”。
一:在弹出的窗口中填入需冲红*的“*代码”、“*号码”。
二:点击下一步。(该*的负数数据自动填入到*开具界面中)。
三:点击右上角的“打印”(电子普通*点击右上角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