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分为哪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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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在家庭中常见的“厨余垃圾”有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应与其它品类垃圾分开,投放前要沥干水分,保证厨余垃圾分出质量,做到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

“可回收物”指在日常生活中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但回收后加工可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等。可回收物分类投放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清洁后压扁投放;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杀虫剂及其包装物,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有害垃圾投放应保证器物完好,避免二次污染。油漆桶、杀虫剂瓶子等,如有残留应密闭后投放;荧光灯、节能灯等易破损物品,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过期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易挥发的有害垃圾,请密封后投放。

“其他垃圾”指除上述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及难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餐盒、餐巾纸、湿纸巾、卫生纸、塑料袋、食品包装袋、污染纸张、烟蒂、纸尿裤、一次性餐具、大骨头、贝壳、花盆、陶瓷碎片等。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可沥干水分后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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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垃圾分类主要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具体定义如下:

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更多信息可以参考: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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