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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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27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院社会培训管理,规范社会培训工作秩序,推进社会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国*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培训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围绕把我校院建成“武陵山片区干部教育培训高地”的目标,狠抓社会培训教学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把我校院建成武陵山片区市州一流的干部教育社会培训机构。
第三条 社会培训是指主体班培训以外的干部继续教育培训,是党校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体班培训共同构成党校教育培训的一体两翼。校院各相关部门在确保完成主体班培训任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开展开放的、多功能的社会培训工作。
第四条 社会培训工作在校院委会领导下,由业余教育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完成。校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始终贯彻服务至上的理念,不断提高社会培训工作水平,稳步扩大社会培训规模。
第二章 社会培训工作范围
第五条 社会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我校院主体班培训以外的高层次干部学历学位教育及短期培训、教学基地建设、社会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会议及团队食宿接待工作。
高层次干部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及与高校合作办学的学位教育。
短期培训,包括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外来主体班异地培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高层次专题研修等。
第三章 工作目标
第六条 稳步推进*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培训工作。*党校在职研究生年招生规模一般控制在湖南*党校干部教育学院规定范围内,并严格执行湖南*党校干部教育学院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七条 稳步扩大与本地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