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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1、如果学校是公益学校,是不能作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主体和保证人;
2、保证人签署担保合同应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同时银行核保人员应核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真实性,需做到面见面签,缺少法人印鉴是为手续不齐全
3、科技公司与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关系真实性未落实是贷前调查不完整,不充分揭示担保意愿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银行对贷款用途没落实贷后监控,贷款资金被挪作它用不符合人民银行“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的贷款受托支付,落实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问题,借款人如果提供相关合同也为虚构欺骗行为。
5、借款人贷款资金无力偿还应走法律诉讼程序,可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起法律诉讼,可提出冻结资金保全资产,但不能直接划账收债。
6、还有,科技公司在学校作为担保人应出股东会决议,按公司章程要求一般2/3以上股东决议通过,并由股东签字有效才可以接受第三方的“自然人或法人”提供贷款担保事宜。
就这6点,10个金币值了,不给坑爹哇!
热心网友
好假啊,购置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我不相信哪个公司能从建行贷走50万固定资产贷款。。。。
而且提供担保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要董事会、股东会成员签名,保证合同上要亲见法人签名,不是一个公章就能搞定的,你说的是什么地下钱庄或放高利贷的吧,居然把故事嫁接在建行头上。。。。追问其实这只是我们上课的一道案例题而已
追答哦哦,应试教育害死人啊。。。。
热心网友
国家有明确规定:医院,学校,广场等公益单位是不能做担保和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