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去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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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09

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

拓展资料:
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强制执行。
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公房,是指当事人只享有使用权或者说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它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产物。虽然随着这些年房改的实施,从数量上看已经少了很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有相当数量的此类房屋还没有实施房改或者是正在房改,因此,在为数众多的离婚案件中,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这类公房权益的分割。
由于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对*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09

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

拓展资料:
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强制执行。
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公房,是指当事人只享有使用权或者说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它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产物。虽然随着这些年房改的实施,从数量上看已经少了很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有相当数量的此类房屋还没有实施房改或者是正在房改,因此,在为数众多的离婚案件中,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这类公房权益的分割。
由于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对*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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