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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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6 17:41
你好,根据新《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目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目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发行人申请股票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6 17:41
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股票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 万元;
(3)开业时间在3 年以上,最近3 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 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 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 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