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和居住证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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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和居住证都是对于外来人员管理的一种方式,都是为了治安和社会稳定。暂住证是对外地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暂住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随身携带,以备*人员查验。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而居住证的发放则更加正规,审核程序也更加严格,但是同时持有居住证的居民在享受市民待遇方面则有很大提高。居住证主要功能和待遇 1.子女在居住地就读,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同等待遇, 2.可以缴纳公积金、养老金、 医疗保险金 等相关事项。 3.享受居住地创业辅导及申请非正规就业(可免税3年,可提供贷款), 4.可在居住地办理签证等。 5.享受其他居住地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 6.居住证可以方便居住地*管理外来流动人口。 7。居住地*可以利用居住证的优惠*吸引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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