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领委托书怎么写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委托人:XXX,性别:X,身份证号:XX,电话:XX
被委托人:XXX,性别:X,身份证号:XX,电话:XX
委托事项:因本人(原因XXXXX),不能亲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特委托XX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理我办理领取证书相关事项。
委托权限:
1、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2、代为填报有关信息
3、代为签收领取证书及送达证书给委托人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事项,我均认可,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时限:自XX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
备注:本委托书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XX年X月XX日
扩展资料: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委托事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委托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是涉外的民事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