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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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5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5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6
建议你把事情的经过详情说一遍。由其是,把你所称“不知情”说的明明白白才行。只有让别人了解是怎么回事,才可能给你个建议。
否则,就凭你这几个字,完全可以认为你说的“不知情”是个借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6
如果人家已经申请了专利,而你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侵权了,顶多判你个过错方,然后让你赔点钱,再然后让你撤销这个专利,毕竟你现在用的这个专利是人家的,你再继续用下去就是侵权,如果你明知故犯的话,可能要赔钱,还要更多,也许还有一点点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7
那就拿出证据证明,并且如果是用于商用那肯定就洗脱不了,不管是否之情都要赔偿下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5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6
建议你把事情的经过详情说一遍。由其是,把你所称“不知情”说的明明白白才行。只有让别人了解是怎么回事,才可能给你个建议。
否则,就凭你这几个字,完全可以认为你说的“不知情”是个借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7
知不知情对于结果并没什么太大影响,侵犯专利权就是侵犯专利权了。被诉侵犯专利权的话,可以考虑是否可以将其专利无效,这样侵权行为就不成立了。如果有证据证明产品合法购买途径,比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别人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专利产品,那么即便侵犯专利权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6
建议你把事情的经过详情说一遍。由其是,把你所称“不知情”说的明明白白才行。只有让别人了解是怎么回事,才可能给你个建议。
否则,就凭你这几个字,完全可以认为你说的“不知情”是个借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6
如果人家已经申请了专利,而你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侵权了,顶多判你个过错方,然后让你赔点钱,再然后让你撤销这个专利,毕竟你现在用的这个专利是人家的,你再继续用下去就是侵权,如果你明知故犯的话,可能要赔钱,还要更多,也许还有一点点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7
那就拿出证据证明,并且如果是用于商用那肯定就洗脱不了,不管是否之情都要赔偿下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5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6
建议你把事情的经过详情说一遍。由其是,把你所称“不知情”说的明明白白才行。只有让别人了解是怎么回事,才可能给你个建议。
否则,就凭你这几个字,完全可以认为你说的“不知情”是个借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6
如果人家已经申请了专利,而你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侵权了,顶多判你个过错方,然后让你赔点钱,再然后让你撤销这个专利,毕竟你现在用的这个专利是人家的,你再继续用下去就是侵权,如果你明知故犯的话,可能要赔钱,还要更多,也许还有一点点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7
那就拿出证据证明,并且如果是用于商用那肯定就洗脱不了,不管是否之情都要赔偿下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6
如果人家已经申请了专利,而你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侵权了,顶多判你个过错方,然后让你赔点钱,再然后让你撤销这个专利,毕竟你现在用的这个专利是人家的,你再继续用下去就是侵权,如果你明知故犯的话,可能要赔钱,还要更多,也许还有一点点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7
那就拿出证据证明,并且如果是用于商用那肯定就洗脱不了,不管是否之情都要赔偿下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7
知不知情对于结果并没什么太大影响,侵犯专利权就是侵犯专利权了。被诉侵犯专利权的话,可以考虑是否可以将其专利无效,这样侵权行为就不成立了。如果有证据证明产品合法购买途径,比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别人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专利产品,那么即便侵犯专利权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7
知不知情对于结果并没什么太大影响,侵犯专利权就是侵犯专利权了。被诉侵犯专利权的话,可以考虑是否可以将其专利无效,这样侵权行为就不成立了。如果有证据证明产品合法购买途径,比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别人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专利产品,那么即便侵犯专利权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5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