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中标怎么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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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中标后,各方根据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和收到的工程款的实际金额开具*。按《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分别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且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就相当一个法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把钱支付给一家,但是必须由牵头人同意或成员组同意。

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能够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履约能力差而转包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其主要内容有:

1、联合体由主办人(牵头单位或负责单位)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2、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4、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联合体中标怎么走账?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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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中标后,各方根据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和收到的工程款的实际金额开具*。按《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分别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且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就相当一个法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把钱支付给一家,但是必须由牵头人同意或成员组同意。

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能够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履约能力差而转包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其主要内容有:

1、联合体由主办人(牵头单位或负责单位)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2、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4、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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