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平级单位提意见,应该用哪种文书合适?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平级一般用函或者通知。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函的特点:

1、沟通性

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2、灵活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

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热心网友

平级部门行文方式用平行文,用的公文种类为函。

1、发函缘由这是函的开头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发函的根据、目的、原因等。

如果是复函,则先引用对方来函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说明缘由。

这部分结束时,常用一些习用的套语转入下一部分。

2、事项这是函的主体部分,有关某项工作展开商洽、有关某一事件提出询问或作出答复、有关事项提请批准等主要内容,都在这一部分予以表达。

3、希望请求这是结尾部分,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

或希望对方给予支持和帮助,或希望对方给予合作,或请求对方提供情况,或请求对方给予批准等等。

最后,另起一行以“特此函商”、“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惯用结语收束。

函,即信函,或称书信。单位公函,即处理公务所用的书信。单位公函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间商洽和联系工作时使用的一种文体。

单位公函的使用范围很广,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间联系工作时可以使用公函,上下级机关之间联系、询问、答复工作时,也可以使用公函。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

公函的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

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

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

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

一般要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内容,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

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说明发文的缘由。

2、主体。

这是函的核心内容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

函的事项部分内容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

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清楚。

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三)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

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四)结语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商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

如"特此函询(商)"、"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

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五)结尾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

具体步骤如下:/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

热心网友

用函吧。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有些比较麻烦的事情,需要对方帮忙解决的话,可以用上行文如请示、报告等

热心网友

用函最合适。当然,如果你有求于对方,用请示也无妨。

热心网友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是一种平行文,不能用于上下级机关 。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