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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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3:40
公积金冲还*理的流程如下:
1、申请冲抵还贷时,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婚姻证明;
2、已发放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协议书》;
3、新申请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委托协议;
4、委托还贷关系自委托还贷协议签订后的次月起生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3:41
1.一次性还款法。每年一次向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的本金,冲贷后所剩的本金和贷款期限需要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用户只能使用自有资金,不能使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
2.逐月还款法。每月从公积金账户提取来偿还当月贷款本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必须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可以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3、福利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3:41
公积金冲还*理流程:
1、申请: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去放款银行提出按月对冲申请,同时领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并填写。
2、受理:放款银行审核申请资料,若通过则在审批表上盖章,借款人持资料与申请表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受理。
3、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按月对冲还贷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4、协议签订: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
5、实施: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次月从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符合规定的还款额存入其还款账户中,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自己补足。
需要注意的是,当夫妻两人共同办理按月对冲时,还贷顺序有先后,借款人为第一顺序,配偶为第二顺序,当第一顺序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月还款额时,将自动转为第二顺序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
公积金冲还贷的方式:
办理冲还贷前需要提前确定好之后的还款方式,现在银行还款方式主要有“月冲”和“年冲”两种。
1、月冲:就是每月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2、年冲:是相对于“月冲”的另一种方式,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一部分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这部分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
需要注意的是,“月冲”和“年冲”这两种还款方式对于申请组合贷款的用户来说,有一些小小的差异:
如果组合贷款中采用的是月冲的还款方式,那么它会同时冲还商业贷款部分和公积金贷款部分,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则优先归还当月的公积金贷款部分。
如果组合贷款采用年冲的还款方式,那么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先冲还公积金贷款,等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用来冲还商业贷款余额。
选择月冲,还是年冲,关键要看贷款人手上的现金流状况。
如果贷款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数量较大,并且剩余贷款全部为商业性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余额很小,或全部为纯公积金贷款,采用“年冲”较为有利。因为“年冲”可利用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归还贷款余额,在资金较多的情况下归还的贷款本金就多,如此可以减少贷款的利息支出。
相应的,如果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多,采用“月冲”更好一些。因为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较少,若采用“年冲”,所能冲还的贷款本金也较少,利息减少的幅度并不明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3:42
1、对冲还贷申请。已经办理了贷款的职工可在每月1日至10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办理对冲还贷。申请办理对冲还贷时,申请人(含配偶)持本人身份证、还款存折或卡(要准确提供还款帐户的开户银行的支行、营业部或分理处)等材料到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
2、对冲还贷受理。受理人员受理借款人的对冲还贷申请后,先对借款人的对冲还贷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对冲还贷条件的申请,报管理部副主任审批。
3、对冲还贷审批。管理部副主任对符合对冲还贷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批,提出审批意见。
4、对冲还贷协议签订。审批通过后,当场与借款人签订《对冲还贷协议》。
5、对冲还贷实施。中心于次月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相应的还款额存入其还款账户中。贷后管理人员每月15日前负责统计、核对按月对冲还贷的总户数和总金额并编制对冲还贷明细表,审核无误后在系统里做对冲还贷的取数、记账。中心资金核算科根据各管理部系统里上报的对冲还贷人员明细做资金拨付。
6、对冲还贷管理。贷后管理人员负责对已办理了对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进行跟踪。每月的月初对已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进行统计、整理,对发现不符合对冲还贷条件的贷款,报管理部副主任确认后终止对冲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