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对方公司承兑50万 但需要找给对方公司。分录: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对不对?为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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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44

提问的意思表述不清楚。什么叫“找给对方公司”?
1、是收到对方交来的商业(银行)承兑汇票50万元,用来抵偿你的应收账款(也就是对方本来欠了你50万,现在开了一张商业汇票换付欠款)吗?这项业务应做分录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应收账款”。
2、如果收到对方商业汇票50万,而以前对方只欠你40万,你要补还对方10万,则应借记“应收票据”50,贷记“应收账款”40,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10。如果是这样就不划算了。因为商业汇票是延期付款的凭据,你且收不到现款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45

因为原来销售的时候,赊销已经计入了“应收账款”的借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现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尚未入账,变成“应收票据”了,就冲掉原来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如果在销售确认的同时或在销售确认之前就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则: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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