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同校,甲乙为同校中的同学都参加升学考试,后来贾璐用了你的那个名字读大学,这种行为侵犯是什么?_百度问一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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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15

摘要虽然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罪名,但是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05甲乙同校,甲乙为同校中的同学都参加升学考试,后来贾璐用了你的那个名字读大学,这种行为侵犯是什么?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罪名,但是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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