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给予什么处分?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国家*、各省市人社厅都有针对吃空饷整治方案和要求,一经发现对存在吃空饷人员要从重处罚,开除公职,且折合吃空饷时间按规定期限,全额退还工资、奖金、津贴等。


此外针对吃空饷单位法人和主管领导,给予纪律处分,行政降职等处罚。

2014年12月12日,*常务会议决定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2014年12月19日,*召开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于2007年7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准确理解和适用该解释。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总结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中的主要法律适用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07〕22号】第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安排亲属到某些单位工作,不实际到岗却领取薪酬。这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司法机关将这类*行为列入惩治范围,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司法实践中对某些似是而非的“吃空饷”行为,仍然需要根据事实和证据认真区分、鉴别,以免错误适用法律规定。

热心网友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平台合作的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稍等给您回复。

一经发现对存在吃空饷人员要从重处罚,开除公职。个人“吃空饷”的情况大致分为六种: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已死亡或被人民*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可以采纳后赞,或是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以便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对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