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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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0 15:14
事实上,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并非从今日才开始。这一旷日持久的改革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1988年——刚刚成立的北京市医院管理研究所将DRG作为研究目标,并于1994年产出了我国首批DRG研究成果,并为国内开发本土化的DRG系统奠定技术基础。
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当时尚未建立病案首页制度,医院信息化水平也较为落后,且没有非常明确的应用方向,相关研究不得不暂停。直到2004年,以当时在全国建立社会医疗保障体系需要科学的付费管理办法为契机,北京市再次启动了医保DRG支付的课题研究。在随后的十年间,我国各地陆续开始了类似的探索,并取得了丰厚的成果。
2015年,《**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明确提出,协同推进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2017年6月,《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又明确从2017年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即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要求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同月,原国家卫计委将深圳、克拉玛依和三明列为3个试点城市,尝试DRG收付费改革。这也是2017年70项医改重点工作之一。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它肩负着保证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的重任,支付改革则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举措之一。当时全国有多个DRG版本,彼此侧重点不同且并不互通。站在全局的高度,我国需要一个统一的DRG版本,并通过强有力的方式推动。在这种背景下,CHS-DRG(CHS——China Healthcare Security,意为中国医疗保障)也就应用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