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喝了我放毒药的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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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1 17:35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普通的矿泉水中放毒药的行为本身就是极其危险的,作为一个正常人应当预知。你贴“此水有毒”纸条的行为可以推断你反对此人的死亡,不适宜定直接故意(希望)或间接故意(放任),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与过失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实际案例中,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的主观愿望。

从贴了“此水有毒”的纸条的行为上看,你的客观行为反对发生危害后果,因此,不能认定为希望或放任,只能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或疏忽大意的过失。

如果,你将有毒的矿泉水放在其他人可以随时拿到的地方,则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水是放在你自己私密的空间,则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错(故意、过失)行为和意外事件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预见或应当预见,你的行为显然应当预见到矿泉水中投毒是会被他人误饮的,虽然你有贴标志,但是,这样的标志不一定会有人相信,因此,作为成年人你应当预见到你的行为本身存在社会危害性。因此,不能认为是意外。

这与高压线、水塘边警示是不能类比的,因为,你的毒药放在的是矿泉水瓶中,很容易被人误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1 17:35

承担责任
这在法律上属于间接故意,指的是知道有可能发生不利结果,还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
如果这个人背毒死了,要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后果。

法条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1 17:36

当然要承担责任
这在法律上属于间接故意,指的是知道有可能发生不利结果,还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
如果这个人被毒死了,要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后果。
如果喝了水的人没死而是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中毒后果,要承担故意杀人未遂的法律后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1 17:36

不用。
你已经采取了足以避免他人误喝的措施。这就和高压电线旁立个“小心高压电”一样道理
但如果你在事前,对他人进行挑衅,说:”这水有毒,你信不?你敢喝不?”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1 17:37

是意外事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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