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和投毒罪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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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22:37

根据《刑法》以及司法解释,投毒罪名更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二个罪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22:37

1、投放危险物品罪(原名投毒罪),本罪行为人务必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抑或投放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侵害的是社会公共安全。
2、而以投毒手段杀人,针对特定的人,危害的是少数或特定人的生命安全。也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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