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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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0 23:36
这些情况用免除职务:
1、转换职位任职的。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内跨职类或跨部门、跨单位转换岗位任职。这种工作调动,使得公务员不再任原职,故在任命新职的同时免去原任职务;
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公务员的职务升降是指因工作调动而使公务员不再担任原职,任命新职的同时免去原职;
3、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5、退休的;
6、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其他原因因情况不同而不同。如因机构精简,领导职数减少而不再留任等。
公务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所任职务即自行免除: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
2、受到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3、被辞退;
4、因机构变动而失去原任职位;
5、死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八)*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