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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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主要基础资料必须健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汇编

2 安全会议记录

3 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 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5 安全管理人员资历档案

6 驾驶员管理档案

7 乘务员管理档案

8 事故登记台帐

9 事故档案。要求一案一档,资料齐全。

10 企业事故统计报表

11 承包经营合同有关安全条款内容档案

12 车辆管理档案

13 车辆维修记录

14 车辆行车日志

15 车辆牌证台帐

16 车辆调度日志

17 营运线路行车基本要求资料台帐

11 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处理

11.1 安全风险防范

11.1.1 企业应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责任赔偿能力,并按规定足额办理企业车辆安全保险。

11.1.2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11.2 事故处理

11.2.1 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和乘务员应以最快的方式将发生事故的车号、班次、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事故原因等向当地*交警和企业报告。

11.2.2 事故发生后,司乘人员应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尽力抢救受伤人员,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1.2.3 企业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企业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场。

11.2.4 重大、特大事故处理完结后,企业应在事故调解赔偿完毕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写出事故处理的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报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

12 事故统计与事故报告

12.1 企业事故统计月报表、年报表,以及当年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情况必须完整,并按规定时间报交通主管部门。

12.2 对发生人员现场死亡的事故,企业应在接报一小时内向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基本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1 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企业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将安全制度落实到所有从业人员和企业车辆。

3 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4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担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或副组长。

5 企业应逐级设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6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7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出租车客运企业按每 辆营运车、其余企业按每 辆营运车1人配备,但不得少于 人。

8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运输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9.安全生产职责

10. 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12. 客运从业人员管理

13. 驾驶员管理

14. 驾驶员必须具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聘大型客车驾驶员还必须具备安全行车3年以上客车驾驶经历。

15. 企业车辆的驾驶员应由企业考核录用,有关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16.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企业应对家属不在本地的司机和乘务员的住宿、作息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对其它司机和乘务员要有科学的作息要求。

17.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企业应建立行车日志制度。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道路状况等。

18. 企业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连续驾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司机。严禁22时至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及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进入高速公路和山区公路行驶的所有客车,禁止乘客站立。

19. 企业应建立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20. 企业应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交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行车事故的驾驶员,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经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及时解聘或调任其他工作。

21. 企业应建立聘用驾驶员报告制度,对聘用或解聘的驾驶员要及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备。

22.乘务员

23. 应具有安全乘车及识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4. 应懂得基本的医疗抢救和事故逃生常识。

25. 由企业负责考核和录用,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26.客运车辆管理

27. 客运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7)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28.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客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29.车辆维护

30. 企业应建立车辆各级维护制度并组织实施。

31. 日常维护应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

32. 企业车辆应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要求进行一级、二级维护,特殊车辆应参考车辆生产厂家提供的里程数据进行,由具备资质条件的汽车维修厂负责实施。

33. 各级维护必须按规定的维护项目进行维护,不得拖期和漏项。

34. 企业在注册地应自有相应的生产基地,其面积至少应是企业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在注册地以外的经营发生地,也应自有或租用相应的场地,作为企业回场待班车辆的统一停放和日常维修工作场所。

35. 车辆运行管理

36. 企业及其分公司应设立的车辆调度机构,对企业车辆进行统一调度管理,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作。

37. 客运班车应严格按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

38. 企业应建立长途班车中途休息管理制度,指定中途休息点和司机交*点。

39. 客运班车发车前的报班安全例检应按照《 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和《 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40. 企业车辆在每日收车后,应返回企业生产基地或企业规定的其他场地统一停放。

41. 企业应根据企业车辆的不同营运线路,分别提出包含线路各路段路面情况、行驶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营运线路行驶基本要求,供司乘人员参考。

42. 企业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43. 企业应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零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44. 企业与承包经营者安全责任

45. 本条所称“承包经营者”系指以各种方式承包企业车辆并承担该车辆经营盈亏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46.企业责任

47. 企业应将承包经营车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切实将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承包经营者、承包经营车辆及其司乘人员。

48. 企业应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9. 承包经营者责任

50. 承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1. 承包经营者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做好车辆的各项维修作业。

52.承包经营者必须服从企业经营调度部门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车辆运行线路和站场。

53. 企业和承包经营者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经营者违反企业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54.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55. 会议制度

56.安委会(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企业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

57. 驾驶员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2 次,承包经营者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

58. 脱产教育培训制度

59. 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的脱产安全培训教育,每年每人不少于16小时。

60.培训教育实行专业授课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

61. 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

62.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63. 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 企业应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线路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65.车辆牌证管理制度:企业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车辆营运牌证的统一管理。车辆发班时由驾驶员统一领取,车辆收班后,由驾驶员将营运牌证统一交回企业保管,有关管理人员应做好牌证66.收发记录。
你可以比较一下就应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上有所増补和递减。愿你能顺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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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薄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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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克服和防止“五重五轻”

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成千上万个家庭带来了深重灾难,而且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何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是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流动性大、涉及面广、管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压降交通事故,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理性地思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指导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区。当前要克服和防止“五重五轻”:

一、重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轻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和安全意识提高。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一部分公民特别是农村人口对现行的交通法规不甚了解,不自觉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二是部分公民知道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但缺乏执行交通法规自觉性而有意违背法规;三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违章行为制止不力,对骑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违章管理时紧时松,对行人违章管理的不到位,使一些遵守交通规章不坚定的公民产生动摇而加入到违章行列。从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看,不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公民特别是农村人口安全意识淡薄,为了节省乘车费用,搭乘手扶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小型货车及单位自备车等非客运工具有关,这些车辆大多超载、车辆技术性能和稳定性能差,不符合客运条件,驾驶员技术素质低。

二、重客运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轻普通货运企业安全管理。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根据客运和危险货物的运输对象的特殊性,适当提高了其市场准入条件、驾驶人从业条件、车辆技术状况标准等,而对普通货运没有特殊要求;客运企业设立的门槛比较严格,货运企业的设立相对放开。客运企业过去大多隶属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即使现在客运企业改制后,不少地方仍然把客运企业的安全情况作为考核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容之一,因而交通运输部门对其检查指导相对较多,而货运企业特别是普货企业,由于其分散在各行各业,安全管理一般由过去有隶属关系的部门主管,交通运输部门对其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相对较少。个体货运者除违章行驶、违法经营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没有明确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部分地方将其安全责任明确给乡镇*或街道,但实际上也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高度重视货运安全管理,把货运安全放到道路运输安全全局中去思考,适当提高普通货运车辆特别是大型货车的技术标准和从业驾驶员的资格条件,加强对货运的运输安全监管,是当前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措施。

三、重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轻车主安全教育。目前运输企业大多实行线路承包或单车承包的经营方式,采取“一般事故由车主负责赔偿,重大事故由分公司(车队)负责赔偿,特大事故由企业统筹赔偿”的办法,表面上,把不安全行车损失造成的风险落实到了车头,实际上也弱化了运输企业对驾驶人员选择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因此,在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车主的安全教育,对因授意或强行要求驾驶员违章操作而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也应一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承包(线路使用)合同,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权威。运输管理部门可根据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违规和造成重特大道路事故情况,收回客运企业线路经营权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

四、重证件审验,轻过程控制。对当地部分运输企业的调查表明,企业新录用驾驶员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率约占同期总事故率的35%-55%。分析其原因,一是实际驾龄难以确认。现在驾驶员供过于求,有的长期未找到驾驶工作,有的驾一段时间,停一段时间,最终企业一般皆以取得驾证的“证龄”代替“驾龄”。二是实际安全行车里程更难考核,特别是多次变换工作场所的。三是事故情况不全。只要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般什么证明都能出。这对目前法规上有特殊要求的,从事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的选用来说就打了个折扣。因此,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包车管理,严格控制包车牌的发放,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包车的监管。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不租用安全无保障的非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

五、重法规制定,轻配套完善。近几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制建设进程明显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一系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和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的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尽管如此,由于法规起草、批准主体不一、出台法规背景不一等,法规间有些方面衔接不够。笔者觉得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3、制定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车辆、设备及设施的维修、监测、检查制度;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事故应急处理制度(预案)、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4、制定各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5、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发放、使用制度;6、车辆、第三责任、职工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记录。显然出租车驾驶员属于从事客运经营的范畴。过去,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按交通运输的有关规定,通过培训考核为新取得驾驶证的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办理了从业资格证书,与部分地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不符,法规间不协调,合规与处罚并存,现在《道路运输条例》实施后,一些地方前一段时间出现了新驾驶员赶“末班车”,申办从业资格证热的现象等,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配套完善办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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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是一样的: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这是基本要求,当然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 增加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针对具体车辆、不同线路、以及不同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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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如果粗线条的,大概内容都差不多,可以到网上找找。
具体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这是基本要求,当然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 增加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针对具体车辆、不同线路、以及不同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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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大体上差不多的,但是如果你的公司开的比较久了,那么就有符合自身实际的一些特点,这些都是必须归结到自身管理制度上的,如果这些没做到,出了问题,那么最终吃亏的还是规章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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