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工修复路面挖出的大坑,这个是谁的责任,路政还是走保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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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5:34

发生保险事故,首先要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保险公司设置有单独的轮胎险,属于附加险来的。如果你是投保了这个险种,那么报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当时你没有办理这个险种,但是如果这个事故中,你的车其它地方也受到损坏,那么保险公司也需要对你的轮胎负责赔偿。不过这个你得先报保险公司,让他们到现场查勘定损,在现场的时候,你再问他是不是需要报交警,因为如果涉及到路政管理责任的话,保险公司在赔付给你之后,会向有责任的路政公司索赔。再有,如果仅仅是车轮损坏,那么保险公司在这个险种上应该有一个免赔额,如果保险公司对你的赔偿扣除了免赔额,那你可以就你损失的那些未有赔偿给你的,向具有路政管理责任方索赔。希望能帮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5:34

路政是行政管理,我们是要解决民事问题,你把公路养护与路政搞混了,而且即是路政真的有问题也不适用民事诉讼解决而应该用行政案件解决。路政是八竿子打不着的,找路政就如你出了交通事故找交警赔偿一样是不对的。
冤有头债有主,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很清楚,谁侵权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挖坑的部门应该赔偿。一般挖坑的部门应该是养护公司或市政公司,属于公路(城市间或城乡间的道路)一般是公路养护公司,属于城市道路(市内规划区)一般是市政公司,谁的责任先弄清楚。
当前的问题是首先报警,报告保险公司,进行取证。若不能赔付或不能完全赔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挖坑侵权的责任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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