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04 21:1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6:02
法律中的「比例原则」,其核心在于平衡公共利益与公民基本权利。在*公民基本权利以实现公共目标时,此原则要求手段与目的间进行利益衡量,确保目的正当性。
比例原则由三部分组成:
首先,「手段适合性」强调所采取手段必须适合达到目的,且与所欲解决的问题紧密相关。
其次,「*最小化」要求立法者选择对公民基本权利影响最小的手段来达成目标。
最后,「狭义比例原则」关注手段达成的公共目的与造成的损害之间的适当比例,确保法律结果公正、公平。
行*中的「合理行政原则」即包含「比例原则」。行政机构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应与其目标保持适当比例,平衡行政效率与个*益保护。
「比例原则」的三大要求包括:
一是「合目的性」,强调行政机关采取措施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确保裁量权运用的合法性。
二是「适当性」,要求所采用的具体措施与手段必须为实现法律目标所必需,避免不必要的权力滥用。
三是「损害最小」,在可选方案中,行政机构应选择对当事*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实现行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