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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工资不要了,或者去劳动局,劳动局的领导会告诉你怎么办!
热心网友
估计是工资太低了吧,或者工资发不出来了吧。
你不要工资了就直接走吧。
热心网友
既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需辞职,你就可以随时走人。
另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提供帮助,有什么问题,可见我资料里的联系方式,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热心网友
劳动仲裁,注意证据保存(工牌、厂服、工资条等)
你可以要求:
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满一个月后算)
是否有经济补偿看情形,比如没给你上保险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