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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种情况考虑,通常来说,员工提前三十日向雇主发出辞职通知便可自行离职,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只有在员工离职后,仍有工作任务需与公司完成交接而未完成,或者该员工正参与某重大项目,其离职能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此时公司需对此类事项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若公司无合理且合法的理由即提前解雇员工,则须支付两倍的赔偿金给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