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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赛因王朝(1705~1957),于18世纪初在突尼斯建立,由土耳其军事将领侯赛因·本·阿里创建。这个王朝共经历了19位君主,统治时间长达252年。侯赛因原为奥斯曼帝国的贝伊,通过当地封建主和教上层的支持,推翻了土耳其近卫军的统治,尽管承认奥斯曼素丹的宗主权,但事实上已实现。1710年,王朝的继承法确认其世袭统治,突尼斯拥有自己的军队、外交关系以及国旗。然而,突尼斯与土耳其的关系复杂,被视作其行省,欧洲列强根据自身利益对待。
在侯赛因王朝统治下,突尼斯实行集权,设有迪万会议和法律会议,设有首相和大臣管理财政、军事等事务。国家划分为24个行政区,教义遵循逊尼派和马立克学派。侯赛因发展农业,推动经济发展,同时也面临内乱和外部势力的侵扰,如18世纪后期的王位继承之争和19世纪的欧洲列强压力。
19世纪中叶,海亚尔·帕夏推行改革,效仿埃及穆罕默德·阿里,废除奴隶制和宗教,建立现代学校和军队。1861年,的颁布标志着向立宪制转变,法国在1881年占领突尼斯,使突尼斯成为法国的“保护国”。20世纪初,复兴思潮兴起,反对殖民主义,1954年,民族成立,最终在1957年7月25日,突尼斯共和国成立,君主制结束。
1705~1957年统治突尼斯的王朝。创始人侯赛因·伊本·阿里原是奥斯曼帝国的军官。掌权后被拥戴为贝伊,之后这成为世袭称号。1883年起法国成为突尼斯的保护国,使侯赛因王朝失去性,威望逐渐降低。1957年共和国成立,王朝随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