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的有效期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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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的有效期限是什么呢?不知道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选民登记没有期限,每个选民一般只登记一次,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世界各国选民登记的制度有两种:

一是选民临时登记制度,在选举的时候进行登记;

二是继续名册制度,根据过去的名册调整修正而成。根据中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可以登记为选民。

扩展资料:

选民登记是对每一个选民所进行的法律上的认可。公民必须依法进行登记,经过资格审查,被编入选民名单,加以公布,才能成为选民。

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公民,予以登记。

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予以除名。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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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选民一般只登记一次,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规定

1、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以及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合同工、临时工、家属工、亦工亦农人员、在校学生,均向所在单位登记。

3、行政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行政关系不在原单位的,在常住户口所地登记。如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居住地应在取得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准予登记。

4、户口不在城市而短期在城市工作和居住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扩展资料

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对每一个选民所进行的法律上的认可。公民必须依法进行登记,经过资格审查,被编入选民名单,加以公布,才能成为选民。

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权利期满后恢复*权利的公民,予以登记。

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人,予以除名。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选民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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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选民登记是一项依法对公民选举资格的确认程序。只有直接选举才有选民登记,间接选举没有这个问题。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按我国现行选举法规定,每个选民一般只登记一次,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扩展资料:

世界各国选民登记的制度有两种:

一是选民临时登记制度,在选举的时候进行登记;

二是继续名册制度,根据过去的名册调整修正而成。根据中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可以登记为选民。

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依法作出处理,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仍不服,可依法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人民*的判决为最后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选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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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指选举机构代表国家依法对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予以法律认可,使其成为有权参加选举活动的选民的一项选举程序。选民登记的对象必须具备法定选举资格。世界各国选民登记的方法很多。目前世界各国选民登记的制度有两种:一是选民临时登记制度,在选举的时候进行登记;二是继续名册制度,根据过去的名册调整修正而成。根据中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可以登记为选民。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依法作出处理,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仍不服,可依法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人民*的判决为最后的决定。
基本信息
中文名
选民登记
次数
一年一次
进行
分区进行
正文
选民登记 [1]是一项依法对公民选举资格的确认程序。只有直接选举才有选民登记,间接选举没有这个问题。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按我国现行选举法规定,每个选民一般只 [1]登记一次,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2]的规定
选民登记
(一)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以及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合同工、临时工、家属工、亦工亦农人员、在校学生,均向所在单位登记。
(三)行政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行政关系不在原单位的,在常住户口所地登记。如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居住地应在取得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准予登记。
(四)户口不在城市而短期在城市工作和居住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五)临时外出人员,在某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如出差、探亲访友、外出劳动、工作和外出就医的,均应在户口所在地地登记。
(六)外地流入本选区的无户口人员,取得原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所在选区进行登记,如外婚人,持有户口迁移证待入户,上级机关派出单位的人员等。
(七)在选举期间,对由于工作调动、搬迁、复员、退伍、结婚等原因新来本地的人员,如在别处已参加过本届选举,则不再进行登记,对没参加过本届选举的,及能确认具有选民资格的应予登记。其中,属于在职干部或工人的,在
其居住地或者单位进行选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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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是指选举机构代表国家依法对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予以法律认可,使其成为有权参加选举活动的选民的一项选举程序。选民登记的对象必须具备法定选举资格。世界各国选民登记的方法很多。世界各国选民登记的制度有两种:一是选民临时登记制度,在选举的时候进行登记;二是继续名册制度,根据过去的名册调整修正而成。根据中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可以登记为选民。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依法作出处理,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仍不服,可依法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人民*的判决为最后的决定。[1]
中文名
选民登记
类型
法定程序
目的
公民权利资格的确认
举办者
村民委员会
规章
村委会选举法
快速
导航
无资格人群
选民登记是一项依法对公民选举资格的确认程序。只有直接选举才有选民登记,间接选举没有这个问题。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按我国现行选举法规定,每个选民一般只登记一次,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2]
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3]的规定
(一)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以及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合同工、临时工、家属工、亦工亦农人员、在校学生,均向所在单位登记。
(三)行政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行政关系不在原单位的,在常住户口所地登记。如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居住地应在取得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准予登记。
(四)户口不在城市而短期在城市工作和居住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五)临时外出人员,在某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如出差、探亲访友、外出劳动、工作和外出就医的,均应在户口所在地地登记。
(六)外地流入本选区的无户口人员,取得原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所在选区进行登记,如外婚人,持有户口迁移证待入户,上级机关派出单位的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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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选民一般只登记一次,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规定

1、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以及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合同工、临时工、家属工、亦工亦农人员、在校学生,均向所在单位登记。

3、行政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行政关系不在原单位的,在常住户口所地登记。如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居住地应在取得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准予登记。

4、户口不在城市而短期在城市工作和居住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扩展资料

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对每一个选民所进行的法律上的认可。公民必须依法进行登记,经过资格审查,被编入选民名单,加以公布,才能成为选民。

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权利期满后恢复*权利的公民,予以登记。

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人,予以除名。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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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村委会选举法》规定:选民登记时,对于外出的本村农民,要发通知本人或者家属,若村委会没有通知到,算村里的责任。如果发过通知,他未回复,也未委托他人投票,那么他是没有投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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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是指选举机构代表国家依法对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予以法律认可,使其成为有权参加选举活动的选民的一项选举程序。根据中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个选民一般只登记一次,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权利期满后恢复*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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